近日,德宏州紀委、監委印發《德宏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2018年至2020年)工作方案》,全力護航脫貧攻堅工作。
《方案》指出,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的系列重要講話、批示精神,德宏州決定從2018年至2020年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促進全州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脫貧攻堅的重大政治責任,確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兌現對全州人民的莊嚴承諾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方案》要求,一是聚焦突出問題。聚焦扶貧攻堅各責任主體履職的監督,嚴肅追究問責;聚焦扶貧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堅決懲戒遏制;聚焦扶貧脫貧不良作風不含糊,嚴肅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二是壓實各級責任。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加強對扶貧領域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督促協調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依法從嚴從快起訴、審判扶貧領域涉嫌犯罪問題。三是提升治理成效。要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推動專項治理與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相結合,同專項整治“村霸”“惡霸”相結合,與掃黑除惡、整治涉黑腐敗等問題相結合,深挖其背后的“保護傘”。
《方案》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要求,盯緊盯實專項治理落實工作,把發現問題作為專項治理的關鍵舉措,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檢查抽查,以此帶動治理工作系統推進??h市涉及扶貧項目資金的部門(單位)每年組織開展1次自查自糾,每次集中開展自檢自糾時間不少于1個月,在當年7月底前完成。州級每年開展1次檢查,時間不少于1個月,在當年8月底前完成。每年迎省重點抽查1次,時間不少于1個月,當年9月底前完成。(岳月補旺 馮懷云 聶文娟 董書壽 沙正本 張波)